深冷處理依深冷處理溫度的高低,分為普通冷處理(-60~-100℃)及超深冷處理 (-160~-300℃)二種。
鋼材在淬火后,殘留沃斯田鐵量約在2%~30%之間。也有少到0.15%者與多到30%者,視鋼種及淬火程度而異。殘留沃斯田鐵組織的存在是一種不安定的相,在鋼材中其量越多硬度就越低,會(huì )因溫度改變或加工時(shí)產(chǎn)生相變化而造成尺寸變化,因此減少殘留沃斯田鐵是相當重要的,但需使淬火冷卻過(guò)程中沃斯田鐵不產(chǎn)生安定化,而又需使麻田散鐵量之生成增加,并提高淬火性或減少淬火變形,這些目標往往不易達成。因此在實(shí)際運用上則采回火與深冷處理等方法,互相搭配來(lái)達到消除殘斯田鐵之目的。但回火處理需在300℃以上方為有效,但又需考慮到回火軟化現象,因此欲不使硬度下降而有效減少殘留沃斯田鐵,深冷處理是有效的。查特液氮罐
液氮深冷處理的效果:
1. 耐磨耗性能提升
2. 組織鍵結安定化
3. 精密尺寸穩定化
4. 機械性質(zhì)之恢復
5. 膨脹收縮之配合
6. 硬度均勻化分布
7. 消除殘留之應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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